一、凡有用人单位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工商户,均可进本中心进行招聘活动。
二、进入本中心招聘须持下列材料,并填写《招聘登记表》:
1.市区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体工商户,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代码证、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、单位介绍信、招聘简章及经办人身份证(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;
2..外地单位持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、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证、招聘简章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(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。
三、经审核后的招聘信息,本中心及时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网,并通过大厅内设置的电子大屏,职业介绍信息公告栏、多媒体触摸屏以及《淮阴劳动报》、图文电视频道、国信寻呼信息台、168声讯信息台等大众传媒向社会发布。
四、用人单位可在本中心设摊位现场招聘,也可委托本中心代理招聘。
五、设摊点现场招聘的,用人单位在招聘结束后,应及时向本中心反馈报名及洽谈情况;本中心推荐介绍求职者与招聘单位洽谈的,招聘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将洽谈情况反馈本中心。
六、用人单位自招聘之日起十日内,应对报名者进行全面考核并决定是否录用,确定录用的,自录用之日起必须与被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,并在七日内到本中心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。 |